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理吗?

时间:2024-07-13 作者:红河律师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能要回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要回工资。如果未签订合同的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向其支付双倍工资,但是以十一个月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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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好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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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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