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

时间:2024-07-09 作者:红河律师

如果劳动者在收到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维持原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选择终止劳动合同,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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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收到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如果希望提出新的薪资要求,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并附上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双方可以就此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续签原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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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在续签劳动合同后,发现新的劳动合同中有不公平的条款,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修改或删除不公平的条款。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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